重庆市生育保险待遇办理注意事项有什么,生育保险待遇办理注意事项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在日常工作中,一些用人单位或生育职工对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理解不准确,导致许多费用没有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已整理出以下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

1、我局签约的9家签约服务医院分别是:重庆市第一、三、四人民医院、重庆市妇幼保健院、重庆市国宾妇产医院、重庆市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市重型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长航医院。

2、全市生育或者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的,必须到当地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诊。

3、市内跨区未在当地协议服务机构生育或终止妊娠的,需提供急诊证明。

4、重庆市外生育的职工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就诊医院出具的医院等级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5、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并发症医疗费以及计划生育手术费从医保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6、遗传疾病基因检测的检测机构为“生物芯片上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上海裕隆临床检验中心”。

7、遗传病基因检测医疗服务机构为重庆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医院和各区县人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中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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