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条件下可以领取失业金,领取失业金的情况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失业补偿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支付的基本生活费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是对失业者的暂时补偿,其目的是确保失业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1、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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