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介绍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欲了解成都市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请参见以下介绍。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成都市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一、成年人分为两类:每人每年160元和每人每年320元。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县按照每人每年320元的标准筹集资金。

二、学生、婴幼儿:每人每年150元(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资助对象:由民政部门负责资助,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按每人每年32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其余区/市县按每人每年16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残疾人由残联按每人每年32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每人每年460元或230元(自愿参加);

二、以住院统筹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个体参保人员:每人每年460元(自愿参加);

三、未参加成都医保,但在补充医保办法实施前参加了住院补充医保,且连续不间断或一次性缴纳若干年费用人员:每人每年570元;

四、学生儿童:无需缴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30%的比例划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五、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民政、残联等部门资助参加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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