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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义一个人是否保险犯罪

来源: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 发布时间:2021-02-02 栏目:【投保案例】

我们经常从电视剧中看到,很多人会在家庭出现危机后,开始通过骗保行为获取保险金额,现实生活中是否有这样的例子呢?答案当然是有的,并且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不少这样的行为,尤其是财产和医疗保险诈骗。那么如何定义一个人是否保险犯罪呢?

什么是骗保行为?或者什么是保险诈骗罪?

保险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8条)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违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者将不合格的标的伪称为合格的标的,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

保险诈骗的行为有以下五种方式:

(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当然保险诈骗罪有一定的范围,我们要认清保险诈骗罪的范围:

关键在于骗取保险金的数额是否达到了较大,未达较大数额,可按一般的违反保险法的行为处理,达到较大数额构成保险诈骗罪。实施保险诈骗活动,故意以纵火、杀人、伤害、传播传染病、虐待、遗弃等行为方式制造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结果,骗取保险金的,依照《刑法》第198条第2款规定,按数罪并罚处罚,如放火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故意杀人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故意伤害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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