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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可以赔付多少?有限额吗?

来源: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 发布时间:2021-03-12 栏目:【车辆保险知识】

作为车险中最为人熟知的险种之一,交强险与各位车主的生活息息相关,其赔偿也是车主们非常关心的事情。交强险的赔偿有责任限额,其中,又分为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

1、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有责任的赔偿限额如下:死亡伤残赔偿的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的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的限额:2,000元,最高的赔偿限额为1.21万元。

2、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如下:死亡伤残赔偿的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的限额:100元,最高的赔偿限额为1.21万元。

此外,交强险也有不赔偿的情况,主要是以下几种。

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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