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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少儿医保报销比例是怎样的,少儿医保报销比例

来源: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 发布时间:2021-05-31 栏目:【行业动态】

欲了解福建省儿童健康保险报销率的更多信息,请参阅以下介绍。儿童医疗保险的赔付率是家长们关注的课题之一,不同地区儿童医疗保险的赔付率和起付标准差异较大。如果福建居民想了解福建省儿童健康保险,可以参考《福建省儿童健康保险指南》,详细描述。

<P>一、门诊报销比例

<P>年内,城乡居民在基层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报销率为30%。

二.住院报销比例

1.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65%;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60%;

3.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5%。

三.门诊起付标准

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线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四.住院起付标准

1.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

2.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

3.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

儿童医疗保险报销条件

1.参保人在就诊前已办理门诊大病审核登记手续,并在指定医院就诊时所发生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

2.参保人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电脑故障或因少儿医疗保险证损坏等原因不能记帐的;

3.因急、危重病症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救治的;

4.经本市少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社会保险机构同意转往市外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

5.因在市外探亲、度假期间患急病在市外医疗机构机构住院,并已向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的;

6.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在市外定居时发生的医疗费用(限事先已向社会保险机构办理了异地登记手续的)。

儿童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1、原始收费收据(六个月内有效);

2、费用明细清单;

3、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4、疾病诊断证明书;

5、本人少儿医疗保险证;

6、法定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当报销的现金不转入缴费帐号时)。

小贴士:福建省医疗保险局规定,儿童医疗保险应在被保险人就诊前办理门诊疾病检查登记手续,指定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允许报销,其中60%由二级医院报销,55%由三级医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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