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首页 > 保险资讯 > 行业动态

哈市学生儿童保险门诊怎么报销,儿童保险门诊怎么报销

来源: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 发布时间:2021-05-31 栏目:【行业动态】

市儿童医院已成为哈尔滨市城市医保卡学生综合门诊定点医院。只要儿童医疗保险卡确认儿童医院为当年指定医院,50余种常用药品可在200元内到门诊报销。

<P>一、报销标准

根据《学生儿童普通门诊医疗基金支付标准》,被保险学生和儿童在一个疗程内到自己选定的指定门诊医院进行门诊治疗,一般输出范围内为200元(含200元)。支付住院医疗费,并支付全部基金的50%。

学生儿童普通门诊医疗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但包括符合《国家基本药品目录》的药费和一般诊疗费,还将心电图、黑白B超、胸透、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六项门诊检查项目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由于部分检查项目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符,现该院门诊诊疗项目仅能报销心电图、胸透、便常规三项,注射用药葡萄糖、思密达等50余种药品在门诊均可报销50%。

二、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持城镇医保卡的儿童到门诊就医,直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门诊统筹支付的,由院方垫付,由市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属于个人负担部分的自费结算。

学生儿童首次就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即确定为本人年度内定点医院,确定后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学生儿童一个自然年度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如首次门诊使用医保卡不在市儿童医院,到市儿童医院门诊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自费结算,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提示:被保险人如需重新选择指定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持医疗保险卡到其他住院协调指定医院重新选择指定医院;如未办理变更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享受原定点医院门诊统筹治疗。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