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养老保险如何进行转移呢,所需材料有哪些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对于养老保险,很多人都会牵扯到养老保险的转移,因为毕竟工作的地方不会一成不变的,那么北京市养老保险转移流程是什么样的?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北京市养老保险如何进行转移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北京市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一、异地养老保险转入流程

参保人员异地转入的前提是在转入市就业并建立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经办人员审核后,符合转移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经办人员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收到原社保机构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

1、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

2、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3、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4、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二、异地养老保险转出流程

参保人员转出前,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核对缴费信息后,经办人员为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

经办人员收到新参保地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

1、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2、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3、将《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4、终止该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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